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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施野生动物保办法

来源:记琴情感
第1种观点: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的相关规定如下:1、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3、国家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与应用,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4、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县级以上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并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5、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衍生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2、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面积、生态状况;3、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主要威胁因素;4、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等其他需要调查、监测和评估的内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等级: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大熊猫、金丝猴、中华鲟、丹顶鹤是常见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常见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 有穿山甲、黑熊、小熊猫、天鹅、鸳鸯等120多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各级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给予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第五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县级以上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并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指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七条 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第 各级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第九条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给予奖励。第五十 本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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