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和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在债务纠纷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公民想要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的住所地人民将拥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那么经常居住地人民将拥有管辖权。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宣告婚姻无效,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债务纠纷能在异地起诉吗
在异地有债务纠纷而要起诉是可以的。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合同履行地一般而言,原则上在被告住所地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原则上在被告住所地起诉。但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因此,债务纠纷案件可以在异地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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