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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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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2、对于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或者机关批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章,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举措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举措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举措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举措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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