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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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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这样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等。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3、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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