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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罪能解除营业执照吗

来源:记琴情感


依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无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单位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都会被撤销的。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

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认定:

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

3、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劣药罪定刑标准

销售劣药罪定刑标准:

1、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三、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的行为怎样认定犯罪

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认定方法如下:

1、对象:侵犯对象是一个复杂的对象,不仅侵犯了国家药品管理制度,而且侵犯了大多数不特定人员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3、主体: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生产者和销售者;

4、生产者是药品的制造、加工、收集、收集者,销售者是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5、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为营利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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